选举制度
克罗地亚的政治制度基于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分立的原则。宪法规定人民有权通过直接选举选出自己的代表而行使权力,并保障地方和区域自治的权利。克罗地亚是少数几个在短短二十年内实施了多数和比例选举模式以及两个模式相结合的国家之一。
在1990年的第一次多党选举中,代表首次采用两轮多数制产生。1992年的早期选举是根据联合选举模式进行的。1995年的早期选举也是按联合制进行的,但多数票和政党票的比例有所改变。在这些选举中,不居住在克罗地亚的克罗地亚公民(侨民)也首次参加了选举,在一个单独的选区选出了12名议员。少数民族代表以相对多数票选出。2000年的选举中,在10个选区实行比例选举制度。1990年至2000年,按比例制举行了两轮议会县院选举(1993年、1997年),每个县构成一个选区并产生三名代表,采用汉狄方法进行席位分配。
根据现行法律,一院制议会(Sabor)的代表通过比例选举制度选出,也可以优先选择投票。10个选区各选出14名代表,侨民选区选出3名代表,少数民族选区选出8名代表。议席按汉狄方法分配,选举门槛为5%。
在克罗地亚共和国,直接总统选举分两轮投票进行;如果没有候选人在第一轮获得简单多数选票,则第一轮得票最多的两名候选人进入第二轮。还举行镇长、市长和县长的直接选举。欧洲议会选举于2013年4月首次举行。
政党
克罗地亚的第一批政党出现于19世纪中叶的哈布斯堡王朝时期。这些都是精英政党,例如人民党、统一党和权利党,主要关注克罗地亚在君主制内的国家政治地位问题。第一个群众政党是克罗地亚农民党(HSS),其前身是安通(Antun)和斯捷潘·拉迪奇(Stjepan Radić)兄弟于1904年创立的克罗地亚人民农民党(HPSS)。克罗地亚农民党是20世纪上半叶克罗地亚最大的政党,尤其是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在1945–1990年的社会主义政权中,唯一运作的政党是克罗地亚共产党(后来的克罗地亚共产主义者联盟),它是南斯拉夫共产党的一部分。在20世纪80年代末的民主化氛围中,共产主义者联盟改组为民主变革党,再改组为克罗地亚社会民主党(SDP)。第一批政治反对党也在此时出现,其中包括克罗地亚民主共同体(HDZ)和克罗地亚社会自由联盟(HSLS)。作为人民协议多党联盟的一部分,它们参加了1990年举行的第一次自由选举。在这些选举中,克罗地亚民主共同体获胜,从而成为90年代克罗地亚独立国家和民主政治秩序建立时期的主导党。政党数量在1990年代和2000年代有所增长,2023年初,克罗地亚登记的政党有161个,其中25个是议会政党。
克罗地亚政党制度还包括代表少数民族的政党和代表国家某些地区利益的地方政党。